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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走房屋,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租,并一次性收取长时间的租金……这样的房屋租赁套路被称为“高收低租”“短付长收”,不仅容易暴雷,还常藏有骗局。
近日,广东东莞多位房东及租户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们遭遇了上述骗局,一名叫刘某凤的女子采取该套路诈骗,受害者至少有几十人,涉案资金非常大。
其中一名受害者称,自己的自建房月租金大概2万元左右,刘某凤以月租金3.2万元收走,再以1.2万元转租,并一次性收取对方十年约150万元的房租。由于刘某凤拒绝支付租金,受害房东也一时无法收回房子,损失惨重。
据多位受害者介绍,面对众多房东、租户讨说法,刘某凤辩称,这属于经济纠纷,有争议可以民事起诉。
澎湃新闻了解到,今年7月,东莞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之后,刘某凤等人被警方刑拘。10月22日,多名受害者透露,他们从警方得知,目前,刘某凤被取保,警方仍在继续侦办此案。
针对众多受害者报案,今年7月,警方对此立案侦查。本文图片均为 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目前,刘某凤及其多家关联公司官司缠身,其公司股权或被冻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2024年8月,刘某凤先后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澎湃新闻拨打刘某凤电话,电话无人接听。
自建房被高价收走,后续租金收不回
洪先生是广东东莞人,此前和两人合伙在东莞寮步镇建了一栋7层的自建房,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
据洪先生介绍,2020年年初,一名姓廖的男子主动联系他,提出想租他们的房子。廖姓男子称,他们是专门做出租房生意的,在东莞承包了100多栋房子,还投资了几家酒店,非常有实力。
廖姓男子带洪先生参观了相关酒店后,又把自己的妻子刘某凤介绍给洪先生认识。刘某凤称,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大,要把洪先生的自建房重新装修,提高档次后再经营。洪先生认同对方生意做得很大,给的租金也很高,便同意把自己的自建房租给对方经营。
2022年4月,洪先生和另外两名股东和刘某凤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总租期为10年,前五年每月租金为32000元;第六年至第八年月租金上涨10%,即每月35200元;第九年至第十年月租金再次上涨10%,即每月38720元。此外,合同还约定,经洪先生等人书面同意后,刘某凤才能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
洪先生和刘某凤签订的合同。
洪先生又投入了14.4万元修建房屋的步行楼梯。2022年5月,洪先生与刘某凤签订了《楼梯造价补偿合同》约定,刘某凤补偿洪先生这笔款项,在租赁期内每月另付1200元。
洪先生表示,在2023年10月之前,刘某凤虽时不时拖欠租金,但一般拖欠时间不长,都能要到租金。但2023年10月之后,刘某凤就再没给租金,他联系刘某凤,对方不理会、不回复,还称“去法院告我吧”,自己委托律师给刘某凤发律师函,对方也没有回复。
在维权过程中,洪先生发现,很多人都有类似的遭遇:房子被刘某凤收走了,如今要不回租金。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洪先生选择报警。
回顾整个过程,洪先生称,整件事有很多反常的地方,只是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是洪先生拟定的,刘某凤看都没看,就直接签字了;最开始,廖姓男子和刘某凤以夫妻名义和他们接触,他们并不知道两人其实已经离婚了;这栋自建房出租,正常出租的话每月租金2万元左右,而刘某凤给的租金是每月3.2万元,远高于市场价;刘某凤此前称,要把该自建房重新装修,提高档次后经营,但实际上只装了电梯和改了过道,并未全面装修;此前,他们也听过一些风声,说刘某凤收了房子就转给其他人了,后面就不付房租了,但一直无法查证此事,就没有太重视。
反常的“高收低租”
由于刘某凤长时间拒绝支付租金,根据合同约定,刘某凤已经违约。洪先生想收回自己房子,却遇到了另一个难题,该自建房已被刘某凤转租给陈某强,陈某强不同意洪先生收回房子。
经了解,洪先生发现,刘某凤将涉事自建房转租给陈某强,约定月租金为12000元,并一次性收取十年租金约150万元。
洪先生认为,刘某凤的上述行为很不正常,其高价收来的房子,却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租,而且一次性收10年房租,也不合常理。
据洪先生介绍,在派出所,刘某凤辩称,这是她独特的经营方式,之所以高价收房子,是为了尽快扩大规模;后面又低价转租,并一次性收取多年房租,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刘某凤还称,此事属于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10月22日,澎湃新闻与陈某强取得联系,对方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从刘某凤那里承租了多栋自建房,并支付了大量租金,如今恐怕要承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至于其他方面,陈某强表示,事情比较复杂,电话没法说清楚,不愿多谈。
刘某凤的态度,让洪先生非常气愤。洪先生表示,在维权过程中,他发现刘某凤骗了很多人,和他类似的受害者,至少有几十人,民警透露涉案资金破亿。
据多位受害者讲述和一些受害者的报案材料,刘某凤惯用的模式是,先宣称自己投资多家酒店,有上百栋房屋的经营权,营造自己生意做得很大、很有实力的形象,再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房东处收走房子,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租,并通过一次性支付多年租金可以享受优惠等方式,让租客一次性支付多年房租。这种反常的房屋租赁经营模式被称为“高收低租”“短付长收”。支付几个月或一年租金后,刘某凤就不再向房东支付租金,声称有异议可以去起诉。
一名受害者告诉澎湃新闻,他从刘某凤承租了一栋房屋,双方共签了8年,租金为每月1.5万元,但刘某凤从原房东租下这栋房屋的月租金是2万元。2023年4月,他所付的租金还未到期,刘某凤让他提前交租,称一次性交18万元,可以算作16个月的房租。他没有同意,刘某凤又称,还可以进一步优惠,若交18万元,可以算22个月的房租。考虑到已经和刘某凤合作了好几年,刘某凤给的优惠确实吸引人,他就提前交了18万元的租金。
该受害者表示,之后,刘某凤没有向原房东支付租金,原房东起诉刘某凤并胜诉,于2024年6月收走了房子。这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不仅损失了房租,还有20万元的押金没有收回。
还被指“一房多卖”
据受害者讲述,刘某凤还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同样导致很多人被骗。
在东莞做生意的湖南人刘先生表示,刘某凤称建酒店急需钱,其名下有很多房屋的经营权,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可以把这部分租金权益以4折的方式转卖给他。想到利润不小,他就接手了刘某凤的“四五个项目”,向刘某凤支付了1000多万元。
刘先生称,事后发现,刘某凤所谓的转租项目都是假的,这些房屋都有人在经营,且都支付了长时间的租金,当时跟他签合同的人都不是房屋实际经营人,而是冒充的。他找刘某凤要钱,刘某凤的态度很强硬,称自己不怕民事诉讼,“你起诉,我应诉”。
另一名受害者金女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她在刘某凤那里投资了3个店铺,共支付了110万元,结果发现这三个店铺都被刘某凤私自转租给了其他人,导致她血本无归。她找刘某凤讨说法,对方不理会,态度还非常恶劣。
金女士表示,自己还从刘某凤那里承包了房屋,支付租金,并对其进行重新装修,但该房屋之后被刘某凤再次私下转租,这给她造成了不小经济损失。
据多位受害者介绍,刘某凤骗了很多人的钱,目前至少有几十人在维权,涉案资金非常大。部分受害者选择起诉,官司胜诉了,但无法执行到位。
警方已立案侦查
众多受害者选择报警。
多位受害者告诉澎湃新闻,最开始,他们报案时,刘某凤辩称,这属于经济纠纷,无法协商应该民事起诉解决。民警也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应该走司法渠道。
刘先生提供的相关文书显示,2023年1月,警方对刘先生被诈骗一案立案。一年后,即2024年1月,警方认为此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此案。
一位受害者向澎湃新闻表示,若是一个人遇到类似的情况,还可以说可能刘某凤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租金、偿还债务,而现在这么多人都有类似的遭遇,而且在资金链早已断裂、不断有受害者报案的情况下,刘某凤还继续以同样的套路欺骗其他人,这构成了诈骗。
针对众多受害者的反映,2024年7月,东莞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此案被称为“070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之后,刘某凤等人被警方控制。
有受害者通过政务公开渠道了解此案进展时,得到的回复是,此案移交至松山湖分局经侦大队侦办,2024年9月14日警方已对涉案嫌疑人刘某、邹某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尽快查清该案违法犯罪事实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据受害者介绍,这里的刘某指的是刘某凤,邹某曾协助刘某凤完成收房、转租等事项。
当地官方曾回复称,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10月22日,多名受害者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从警方获知,此案检方未批捕,刘某凤已被取保,警方会继续侦查。
澎湃新闻联系此案的一位办案民警,询问此案的侦办情况,对方称,媒体想了解情况需联系松山湖公安分局沟通。之后,松山湖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答复称,此事需跟东莞市公安局联系。澎湃新闻联系东莞市公安局,未获得答复。
多位受害者表示,目前,他们无法联系上刘某凤。澎湃新闻多次拨打刘某凤电话,电话无人接听。
一位人士透露,他与刘某凤认识十多年了,刘某凤是江西泰和县人,早年做便利店生意,之后做出租房生意。刘某凤的野心很大,通过投资酒店包装自己,说要通过酒店做上亿的生意,其实酒店是借钱建的,都是空壳子,欠了很多钱。刘某凤的胆子也很大,经常“一房多卖”,也不怕别人找麻烦。
另一位人士表示,自己曾为刘某凤工作两年,工资都没拿到,发现刘某凤做的生意存在问题,路子越来越野,自己就没干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目前,刘某凤及其多家关联公司官司缠身,其股权或被冻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2024年8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刘某凤先后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已有“高收低租”诈骗团伙被判刑
所谓“高收低租”“短付长收”,是指中介人或中介公司以较高的价格从房东、平台、中介处获得房源短期承租权,然后以较低的价格放出吸引受害者签订长期租约,并一次性收取租金,这种经营模式风险大,常常隐藏骗局,导致房东与租客双双遭受损失。
此前,针对“高收低租”“短付长收”的乱象,多地公安等部门发布警示案例,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今年8月,安徽省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发布《风险提示》:近期,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出现个别公司采取“高收低租”“长租短付”等违规经营行为,存在“爆仓”“跑路”风险。希望广大市民注意研判风险,谨慎进行相关租房交易,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据新华社今年7月报道,短时间内,郑州警方陆续接到群众关于房屋租赁诈骗的报警。受害者均表示,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支付全额房租后不久就被房东驱赶,房东则称并未收到租金。当租客和房东再去找当初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时,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关门跑路。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在对团伙人员、涉案手段综合分析后,多起合同诈骗脉络渐渐清晰,以王某杰为首的合同诈骗犯罪团伙随即落网。“我们向房东高价收房,但只付给房东两个月左右的房租;再用低于收房的价格,将房子出租,从租客处收取一年或两年房租,把租客的钱先圈到手里。”犯罪嫌疑人王某杰供述。
该报道称,经查,涉案中介公司共有三家,该团伙自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间,共对700余名租客实施诈骗,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该模式还存在“传帮带”现象,以老带新传授技巧和方法,新公司复制犯罪手段再次实施合同诈骗。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河南宏某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王某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4人已被判刑,7人正在进一步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