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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涉及房屋买卖等领域的纠纷增加,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增强信心、提振消费,维护交易秩序、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主持会议。
执行异议之诉关系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法律关系复杂、争议大、关注度高。实践中,因登记的财产权利人和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等原因,实际权利人认为法院执行错误,提出异议,衍生出执行异议之诉。
据通报,随着涉及房屋买卖等领域的纠纷增加,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7年的2.6万件增长到2023年的8万件。由于涉及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往往矛盾尖锐复杂、依法妥善化解难度大。
为此,最高法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涉楼盘烂尾、预告登记、房屋租赁、虚假诉讼等执行异议之诉中争议较大的问题,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民生保障,规范引导促进房地产等领域健康发展,依法保护购房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人、抵押权人、其他债权人以及开发商等合法权益。要通过平等保护、公正司法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稳定社会预期,促进商品交易,激发市场活力。要持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特别是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年终岁尾社会安全稳定,为实现明年经济工作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针对当前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分歧较大的问题,会议要求加强审判监督指导,通过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典型案例发布等,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