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会丨民盟浙江省委会建议,强化长三角科创平台资源开放共享

焦点好文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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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视觉中国 资料图

建设长三角科创共同体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科创共同体也存在统筹布局协调不足、设备资源共享机制不足等问题。

民盟浙江省委会向1月13日开幕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强化长三角科创平台资源开放共享 助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的集体提案,建议从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协同攻关等方面入手,破解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在机制一体、共建平台、协同攻关、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长三角汇聚了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等超过1/3的国家级科创平台,建立了近百家省级新型科研机构,并已取得大量科学数据、产出大量创新成果。

不过该提案指出,长三角科创平台资源共享仍然存在统筹布局协调不足、设备资源共享机制不足、科创项目协同攻关仍有壁垒以及科创人才跨域、成果转化存在障碍等四方面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提案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长三角区域重大科创平台统筹布局共建。集中区域内优势力量,强化顶层设计和有组织联合攻关,建立协同投入和管理机制。适时在长三角试点建立由各省市共同投入、但独立运行、不受地方制约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公共基金,用于资助长三角联合重大科创平台的建设和科创项目的实施。通过公开招标,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形成良性竞争。

二是强化协同攻关,打造科创平台、高校、企业科创联合体。发挥长三角内国家级科创平台的牵头作用以及区域内高校和创新型企业的优势,形成科创联合体、打通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开展项目协同攻关,促进科创平台项目经费使用效率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三是打破机制壁垒,推动创新人才资源和技术成果流通共享。制定统一政策,促进区域内科创平台与高校、企业联合开展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及高端人才双向引进和考核认定。促进人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建立统一的人才专家库,推动人才认定和评价标准的规范化、合理化使用,推动高层次人才在长三角区域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城市间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进一步完善长三角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健全长三角一体化科创金融体系。

四是发挥协同效应,打造平台资源开放共享新模式。鼓励科创平台与企业和高校全方位双向开放设备、数据、课题和人才资源。建立合理的成果共享和风险责任共担机制。加快建设长三角科创服务数字化平台,推动区域内科创企业、研发机构和转化载体等各类主体依托平台开展高效率的供需对接。促进科技创新系统平台、仪器设备的共享互联,科技数据信息的规范化安全共享,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共享利用。建立平台资源开放共享考核评价新规范,推动将平台开放共享服务与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同等对待并纳入统一考核统一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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